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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說明常見問題
一:香港公司注銷的條件:
(1)該公司所有成員均同意撤銷注冊;
(2)該公司從未開始營業或運作,或在申請前已停止營業或運作3個月以上;
(3)該公司沒有尚未清償的債務;
(4)該公司已取得稅務局局長不反對撤銷注冊的書面通知。
二:香港公司注銷所需資料:
公司成立后,若該公司要終止營業,必須到稅務局遞交注銷申請文件
注銷申請文件包含:
1) 《結束業務通知書》
2) 《要求發出不反對撤消公司注冊通知書》
3) 公司撤消注冊申請書
4) 不營運業務聲明書 或 核數報告(如公司有運營)
5) “零”雇員聲明書(如公司未運營)
三:香港公司注銷流程
簽署注銷申請文件--遞交《要求發出不反對撤消公司注冊通知書》(稅務局)--15個工作天起,取受理回執--遞交《結束業務通知書》及《私人公司撤消注冊申請書》等--受理--登憲報(3-5個月)--公司撤消申請完成,當天予以解散。
四:獲發給不反對通知書的條件:
在下列情況下,稅務局局長將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公司從未開業或已停止營業;
公司將不會開始/重新營業;
公司沒有未清繳的稅款包括利得稅、物業稅、印花稅、商業登記費及與該等稅項有關的罰款及法庭費用;
公司沒有在稅務條例下尚未完成的責任,包括未交回稅務局已發出的報稅表、以書面通知稅務局局長公司就任何課稅年度應課稅但未收到有關年度的報稅表;
公司沒有尚未回復稅務局所發出的任何查詢;
公司的評稅沒有尚未完結的反對或上訴。
該公司若不符合以上任何條件,將不會獲發給不反對通知書。
五:香港公司注銷辦理時間
大約半年至八個月(有關申請會在憲報公布兩次。在首份憲報公告刊登后,會有3個月提出反對的期限。處長如在該段期間未有收到反對,便會刊登第二份憲報公告,屆時該公司即告解散。申請人會在撤銷注冊的程序完成及該公司解散之后接獲通知。)
Q:注銷香港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資料?
A:1、注冊證書
2、商業登記證
3、NNC1法團文件
4、公司章程
5、如公司有做過變更,提供變更文件
6、周年申報表
Q:香港公司注銷申請書怎么寫?
A:(1)標題。
?、僦苯訉?ldquo;注銷申請報告”即可;
?、谝部蓪憜挝患游姆N,如“××企業注銷登記申請報告”。
(2)正文。寫明注銷登記的原因,申請從什么時間開始注銷,批準單位、債務情況等,最后寫“特申請辦理注銷登記,請審查核準,予以注銷”。
(3)結尾。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名稱及公章、私章,還要寫清抄報、抄送的單位。最后應寫清附件。
Q:香港公司注銷后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A:公司撤銷后,仍需向稅務局商業登記處辦理取消商業登記的手續,而且不影響法院對此公司進行清盤的決定。公司經撤銷解散后,公司的高級人員及成員的法律責任仍然持續,并強制執行,猶如公司未解散一樣。
以解散不營運的私人公司來說,撤銷注冊是比較簡單、廉宜和快捷的程序,此項制度值得我們借鑒。在實踐中,內地眾多小公司停止經營后因為注銷登記程序繁鎖和不辦理注銷登記的成本低,因此不進行清算,不申請注銷登記,這種情況下不利于保護債權人權益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建議借鑒香港的撤銷注冊制度,積極進行制度創新,提高效率,在簡化注銷登記程序的同時,加大不辦理注銷登記的成本,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引導市場主體正常死亡。比如,設定并加大相關自然人的責任,對其投資行為、任職資格、管理行為等方面的權利加以限制等等。
辦理時間:
大約半年至八個月(有關申請會在憲報公布兩次。在首份憲報公告刊登后,會有3個月提出反對的期限。處長如在該段期間未有收到反對,便會刊登第二份憲報公告,屆時該公司即告解散。申請人會在撤銷注冊的程序完成及該公司解散之后接獲通知。)
A:1、注冊證書
2、商業登記證
3、NNC1法團文件
4、公司章程
5、如公司有做過變更,提供變更文件
6、周年申報表
Q:香港公司注銷申請書怎么寫?
A:(1)標題。
?、僦苯訉?ldquo;注銷申請報告”即可;
?、谝部蓪憜挝患游姆N,如“××企業注銷登記申請報告”。
(2)正文。寫明注銷登記的原因,申請從什么時間開始注銷,批準單位、債務情況等,最后寫“特申請辦理注銷登記,請審查核準,予以注銷”。
(3)結尾。寫明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名稱及公章、私章,還要寫清抄報、抄送的單位。最后應寫清附件。
Q:香港公司注銷后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A:公司撤銷后,仍需向稅務局商業登記處辦理取消商業登記的手續,而且不影響法院對此公司進行清盤的決定。公司經撤銷解散后,公司的高級人員及成員的法律責任仍然持續,并強制執行,猶如公司未解散一樣。
以解散不營運的私人公司來說,撤銷注冊是比較簡單、廉宜和快捷的程序,此項制度值得我們借鑒。在實踐中,內地眾多小公司停止經營后因為注銷登記程序繁鎖和不辦理注銷登記的成本低,因此不進行清算,不申請注銷登記,這種情況下不利于保護債權人權益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建議借鑒香港的撤銷注冊制度,積極進行制度創新,提高效率,在簡化注銷登記程序的同時,加大不辦理注銷登記的成本,通過合理的制度設計引導市場主體正常死亡。比如,設定并加大相關自然人的責任,對其投資行為、任職資格、管理行為等方面的權利加以限制等等。
辦理時間:
大約半年至八個月(有關申請會在憲報公布兩次。在首份憲報公告刊登后,會有3個月提出反對的期限。處長如在該段期間未有收到反對,便會刊登第二份憲報公告,屆時該公司即告解散。申請人會在撤銷注冊的程序完成及該公司解散之后接獲通知。)